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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:10家违反运价备案制度企业受罚
发布时间 2009-10-19

文章来源:现代物流报

本报讯 首批违反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企业受罚一事有了最新进展。10月13日,交通运输部最终决定对10家未及时进行运价备案的航运企业进行2万~10万元的经济惩罚。目前惩罚通知书已下发到相关企业。
    据悉,这10家受罚企业分别是大连集装箱船务有限公司、韩国大仁轮渡有限公司、顺发航运有限公司、新加坡海运集团私人有限公司、马来西亚大众海运有限公司、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、比利时南航集装箱班轮公司、MCC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、A.P.穆勒-马士基有限公司、马鲁巴航运有限公司。其中,MCC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为A.P.穆勒-马士基集团旗下的亚洲支线运营商。
    交通运输部国际航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,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要求及时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。此次惩罚的是未按时间进行运价备案的企业。接下来交通运输部将对备案的完整性进行监督调查,目前相关工作已启动。(马春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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