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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养路费停收 今年的请别拖欠
发布时间 2008-12-18

文章来源:物流天下 

12月17日讯 (海峡导报记者 詹文 魏晓红) 燃油费税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明确,明年起将不用再交公路养路费。不过,厦门公路稽征处昨天告诉记者,2008年度还没缴费的车辆并不能逃避责任,必须补缴。 
  据悉,目前厦门有13555辆车辆未缴纳养路费。公路稽征部门提醒广大车主,12月31日前,未按规定缴纳2008年度应缴养路费的,将被追加滞纳金和罚款。即使“费改税”后,有关部门也将对欠缴的养路费进行追缴,车主将承担由此连带的法律责任。公路稽征部门提醒,燃油费税改革方案实施后,2008年度未缴费车辆的法律责任依然存在。
  另外,厦门还有175辆违法车辆目前被暂扣于公路稽征部门指定停车场,仍未处理。这些车主也得于12月31日前,前往稽征部门补办相关手续。逾期不办的,将由法院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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